近日,鹽城市農業農村局印發了《關于開展“平安農機”建設“回頭看”的通知》(鹽農機〔2021〕6號),要求各縣(市、區)推動“平安農機”建設提檔升級,依據原省農機局、省安監局《關于“十三五”開展深化“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的通知》(蘇農機安〔2017〕10號)和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深入開展“平安農機”建設工作的通知》(蘇農機〔2019〕13號)等文件要求,對標找差,補短板、強弱項,打造“平安農機”示范市、縣升級版。
一是全面提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檢驗率。以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檢驗率為突破口,依托江蘇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對在冊未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基礎信息進行全面梳理,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制作臺賬名冊,排定補檢日程,通過主管部門發函至鄉鎮(街道)政府,全面推動逾期未檢機具補檢工作。
二是大力推進農機安全行政執法。整合執法資源,在農機作業高峰期,將執法力量傾斜于農機作業違法案件查處;按照“應查盡查、應立盡立、應罰盡罰、應移盡移”的要求,依法查處農機行政違法案件;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辦案水平和卷宗質量。
三是全面推進農機安全網格化監管平臺建設和實體運行。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做法,積極與政法委、財政部門溝通,爭取在模塊建設、項目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盡快開通農機安全網格化監管平臺。制訂培訓計劃,系統組織網格員參加農機安全監管業務培訓,確保網格員參訓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