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簡稱“農機化總站”)是在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合署辦公的基礎上,整合組建而來。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簡稱“農機鑒定總站”)是農業農村部直屬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成立于1951年,文革期間停辦,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恢復建站,1998年加掛中國農機產品質量認證中心牌子,2018年機構改革更為此名。 農機鑒定總站承擔農業機械及其零配件試驗鑒定、農機產品質量認證、農機產品質量調查與投訴監督管理、農機化標準管理、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與農機維修管理服務等工作,加掛國家拖拉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信息中心、中國消費者協會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監督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農業農村部農機行業職業技能指導站、農機維修管理服務中心等牌子,是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全國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掛靠單位。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簡稱“農機推廣總站”)是農業農村部直屬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成立于1982年,1999年加掛農機監理總站牌子,2018年機構改革更為此名。 農機推廣總站承擔農機化技術推廣、農機安全監理、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技術支撐等工作。
2019年6月,農業農村部黨組決定將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合署辦公,繼續承擔兩站原有的職責任務。
2021年2月,農業農村部黨組決定在兩站合署辦公的基礎上,整合組建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農機化總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正局級,主要職責是:開展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劃、計劃和政策研究,并參與組織實施;承擔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推廣鑒定,組織重大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技術推廣,提出農機裝備及技術需求建議,指導全國農機試驗鑒定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農機安全監理相關工作,開展農機事故統計分析,參與指導農機監理體系建設及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標準、業務規程和農機作業規范、試驗鑒定大綱的研究起草等工作;承擔在用農機質量投訴處理、質量調查工作,參與指導農機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參與指導農業機械化供應鏈產業鏈建設、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機械化重大生產活動,開展農機作業服務市場監測,承擔農機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全國農業機械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建設與運行維護,承擔農業機械化統計匯總、發展形勢分析、輿情監測工作;承擔農機實用人才培訓、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經合組織(OECD)農林拖拉機官方試驗標準規則、亞太農機檢測網(ANTAM)等國際組織相關項目實施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機化總站內設機構19個: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處(離退休干部處)、計劃財務處、體系外事處、政策發展處、科技標準處、鑒定業務處、動力機械處、糧作機械處、經作機械處、養殖機械處、加工設施處、安全指導處、運用指導處、質量監測處、技術評價處、條件建設處、信息處、后勤服務中心。
農機化總站辦公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農豐大廈。